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南曹法庭,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无。
被执行人:河南盛创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宏图街聚源国际大厦12层12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雪。
被执行人:李世龙,男性,1990年10月09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南曹法庭与河南盛创投资有限公司、李世龙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4月13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河南盛创投资有限公司、李世龙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4964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