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祚、彭瑾与呈贡区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0)云0114执3563号
关联企业:胡祚、彭瑾与呈贡区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当事人信息
胡祚、彭瑾(申请执行人)、呈贡区大成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胡祚、彭瑾与呈贡区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000.00元。至此,胡祚、彭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0114民初477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