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吴宗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安徽省。
被执行人:任乐尖,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安徽省天长市。
担保人:薛才兵,男,1974年6月26日,汉族,住安徽省天长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吴宗兵与任乐尖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1181执恢2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