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马**涛、于馨: 马**涛与于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8000元,剩余不足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马**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特178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印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执行员 高书亮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马锺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