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自贡和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自贡市自流井区。
法定代表人:钟代初。
被执行人:四川普睿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
法定代表人:刘厚喜。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自贡和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普睿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302民初136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四川普睿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查询了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0422.83元,收取执行费1435.00元后剩余款项已支付申请执行人。现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暂不具备执行条件。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 勇
审 判 员 陈 龙
审 判 员 余运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刘人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