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云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沐(张云飞之夫),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北京冠智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慧时欣园12号楼1层2。
法定代表人:赵卫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裴艳芹,女,北京冠智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告:丁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云飞与被告北京冠智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丁群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2021年5月19日,张云飞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张云飞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