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孟庆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鹤岗市诚驰二手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

被告:鲁志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

审理经过

原告孟庆鹏与被告鲁志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立案。原告孟庆鹏于同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孟庆鹏以双方庭外和解为由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孟庆鹏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孟庆鹏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