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郭某某(申请执行人)、高某、罗某某(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郭某某申请执行高某、罗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90083.3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0083.36元。本院已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将该款转付给郭某某(申请执行人)}。至此,郭某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云2324民初35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2021)云2324执恢6号执行案件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普娅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周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