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城南开发区凤凰五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21MA5PRKJM1N。
法定代表人:朱韬,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邓亚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桂0621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金额11159.53元及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邓亚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不宜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桂0621执692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