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林,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甘肃省敦煌市人,住敦煌市。
被执行人:杨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敦煌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赵林与被执行人杨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敦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0982民初137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赵林于2020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50000元。
本院查明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杨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其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杨虎名下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及证券等财产信息,因被执行人杨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甘0982民初1374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