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狄光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被执行人:李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审理经过

狄光福与李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新23民终80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狄光福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72396元(不含执行费),未执行标的额为66059元(不含执行费)。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李刚在银行、土地、工商、房管所、不动产登记局、车辆、证券系统等部门无财产登记信息。被执行人李刚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狄光福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李刚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狄光福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现已将被执行人李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其作出限制消费令。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院长批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