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西昌市人,住四川省西昌市。 被告:黄建,男,汉族,现年35岁,四川省西昌市人,住四川省西昌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健诉被告黄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健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被告黄建已经付清全部欠款,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健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健撤回起诉。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65元,由原告李健负担265元。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