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410181199409107235。

法定代表人:吕军。

被执行人:郑州市金水区古今酒行,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18号院5号楼20号。

法定代表人:周岐。

被执行人:周岐,男性,1970年03月15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郑州市金水区古今酒行、周岐其他案由一案中,于××××年××月××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郑州市金水区古今酒行、周岐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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