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玉杰,男,****年**月**日出生,住吉林省临江市六道沟镇西马村。
被执行人:上海政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
法定代表人:刘晓红。
被执行人:上海立宏土石方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住所地徐州市。
法定代表人:付涛涛。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玉杰与被执行人上海政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立宏土石方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681执17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