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鑫,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
被告:北京金地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
法定代表人杜爽,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殷慧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
审理经过 原告金鑫诉被告北京金地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马俊光独任审理,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较为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马俊光
人民陪审员 赫世仲
人民陪审员 刘 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贾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