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负责人赵凯,总经理。
被执行人李荔,女,1978年12月出生,汉族,住本市城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荔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晋0302民初2474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代偿款本金98387.91元、保费11335.41元,共计109723.32元及违约金,被执行人从2020年12月起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4000元至还清止。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李荔的银行存款112516.32元(含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不含违约金)。
二、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值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