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福州市晋安区。

被执行人:杨河宾,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福州市马尾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刘伟与被执行人杨河宾民间借贷一案,经本院作出的(2020)闽0105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现申请人刘伟表示可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闽0105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案执行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