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祁军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 被执行人胡文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祁军海与胡文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审查,平舆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的(2020)豫1723民初4438号民事判决书未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豫1723执97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冯国勇 审判员 刘 晓 审判员 勾向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