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金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榆树市,现住广西柳城县。
被告:周顺元,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柳州市柳南区。
案由: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5月25日
待裁事项:原告王金河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本案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0元(原告预交),由王金河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