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金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榆树市,现住广西柳城县。

被告:周顺元,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柳州市柳南区。

案由: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5月25日

待裁事项:原告王金河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本案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0元(原告预交),由王金河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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