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铜仁亿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汉龙,公司经理。 被告申喜梅,女,现年50岁,住湖南省冷水江市。联系

审理经过

原告铜仁亿通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申喜梅(案由)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铜仁亿通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已与申喜梅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纠纷已解决为由,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铜仁亿通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由原告铜仁亿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彭忠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吴玉荣 书 记 员 龙 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