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志伟
审理经过
关于陈志伟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至此,(2018)吉05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中关于陈志伟罚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