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杜某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平桥区。 诉讼代理人:马德保,河南楚天阁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邢某付,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信阳市平桥区。 被告:信阳市富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某付,公司经理。 二被告诉讼代理人:陈建章、元园,河南建法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杜某运诉被告邢某付、信阳市富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杜某运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杜某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杜某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8230元,减半收取4115元,由原告杜某运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吕寿春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陶佩航 书记员杜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