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达瓦,男,藏族,****年**月**日出生,住西藏改则县。
被执行人:孙亚鑫,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
审理经过
达瓦申请孙亚鑫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藏2526民初2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限高等措施,同时将其纳入为失信人员名单,申请执行人达瓦没有向本院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并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藏2526民初26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