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丰城市司法局。住所地:江西省丰城市第二行政中心八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881014728705R。

法定代表人:敖全新,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晓辉,江西龙太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号:13609198810571184。

被告:杨忠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丰城市司法局与被告杨忠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丰城市司法局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丰城市司法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21元,依法减半收取761元,由原告丰城市司法局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