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墨玉县雅瓦乡想象装饰材料店,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雅瓦乡。
主要负责人:阿卜敦海比尔阿卜杜赛麦提,经营人。
被告:张新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
审理经过 原告墨玉县雅瓦乡想象装饰材料店与被告张新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原告墨玉县雅瓦乡想象装饰材料店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与被告张新辉私下达成协议为由,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墨玉县雅瓦乡想象装饰材料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470.00元,立案时已减半收取不再减收,由原告墨玉县雅瓦乡想象装饰材料店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 东 兴
人民陪审员 哈帕尔萨伊木
人民陪审员 米吉提 肉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热米莱杰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