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罪犯张立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原鞍钢原燃料加工储运中心)甲班原料调度,户籍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审理经过
2017年12月18日本院作出了(2017)辽0304刑初158号刑事判决书,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罪犯张立伟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2020年12月28日,经鞍山市双山医院诊断,诊断为:1、高血压病三级(很高危)2、缺血性脑血管病(脑梗塞)3、颈动脉硬化症。张立伟符合司发通(2014)112号《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4.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对罪犯张立伟暂予监外执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