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韩启祥,男,撒拉族,****年**月**日出生,青海省循化县人。
被告:马海龙,男,撒拉族,****年**月**日出生,青海省循化县人。
审理经过
原告韩启祥与被告马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原告韩启祥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韩启祥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韩启祥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韩启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