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理经过
2021年9月26日,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毕,故请求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经本院裁定后已经执行完毕。据此,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