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原告:曾沛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平南县。
被告:绍兴柯桥酷创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聚银国际商业中心1幢柯桥银泰百货3F3D-01号。
法定代表人:李荣明。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曾沛厉诉被告绍兴柯桥酷创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后,原告曾沛厉在接到本院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向本院明确表示不再缴纳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人员 审判员沈海明
裁判日期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金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