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新疆大德健坤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巴州且末县三十八团和谐小区4号楼4单元3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5MA776TMK1J。
法定代表人:葛程祖,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甘肃青峰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239号机电五金市场4号楼79幢1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36815231484。
法定代表人:贾镏荣,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贾镏荣,男,****年**月**日出生,住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新疆大德健坤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青峰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兵0201执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包 勇
审 判 员 王 栓
审 判 员 吴 秀 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杨 昆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