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8月4日对原告戴哲清与被告刘道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湘1322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失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湘1322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页正文第5行中“****年**月**日出生”补正为“****年**月**日出生”,第1页正文第7行中“******”补正为“******”。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罗杰雄 人民陪审员  张姿兰 人民陪审员  胡立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聂 俊 代理书记员  刘 娟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