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允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潮州市潮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温丽,广东沛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淡璇,广东沛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曾祥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潮州市潮安区××××××××××××××××。
被告:叶锦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潮州市潮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扬,广东森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闯法,广东森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经营场所潮州市湘桥区×××绿榕湖畔门市02-04商铺的一至三层。
负责人:柳春廷。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钦鹏,被告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冰,被告公司职工。
审理经过
原告林允有与被告曾祥杰、叶锦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林允有撤诉。
案件受理费1132元,由原告林允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