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兴荣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秦瑞强,馆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建同,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土城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河北新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55号。

法定代表人:吴亚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审理经过

原告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与被告中土城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于2021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撤诉。

案件受理费24800元,减半收取计12400元,由原告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