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紫云,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
被告:亚晶晶,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审理经过
原告高紫云诉被告亚晶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后,因原告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原告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高紫云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