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郜动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被申请人:赵选英,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被申请人:范美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郜动海诉被申请人赵选英、范美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郜动海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将被申请人赵选英、范美姣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及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冻结查封金额7万元。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赵选英、范美姣的所有银行存款及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冻结查封金额7万元查封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