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谭启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现住贵州省道真自治县。
被告:王建湖,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道真自治县。
审理经过
原告谭启军与王建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原告在收到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七日内未预缴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谭启军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