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深荣大厦2008、2009、2010。
法定代表人:曹君如,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雪,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德伟,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曲奇其,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伟婷,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曲奇其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与(2020)京0105民初21626号原告曲奇其与被告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系双方基于同一仲裁裁决互相起诉的案件,两案依法应合并审理,一并作出裁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并入本院(2020)京0105民初21626号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