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伍家岗区。
被执行人:湖北运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同村三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343395147E。
法定代表人:胡浩,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陈涛与被执行人湖北运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调查,被执行人目前尚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人亦提供不了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19)鄂0503民初162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 萍
审判员 张 勤
审判员 朱 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