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房山区。
被告:崔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801628594C。
负责人:武博,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向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
审理经过原告张楠与被告崔健、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定于2021年7月5日下午15:30在顺建大厦第六法庭开庭,本案原告张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原告张楠撤回起诉处理。审判人员审 判 员 张 莉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法 官 助 理 张洁培
书 记 员 孙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