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高晓丽,女,1978年8月出生,汉族,无业,住鸡西市鸡冠区南岗一委。
被执行人:赵伟宸,男,2009年7月出生,满族,学生,住鸡西市鸡冠区南岗一委。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高晓丽、赵伟宸追缴诉讼费10,919.64元一案中,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高晓丽有银行存款52.91元,此笔银行存款已追缴。另查,二被执行人在证券、保险、车辆无相关财产信息,线下查询被执行人房产、工商登记均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3执13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