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玲玉,女,汉族,居民,住广东省广州市。 被告:邵中建,男,汉族,居民,住灌南县。
审理经过
原告唐玲玉与被告邵中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邵中建在起诉时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郭如勤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郑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