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孙成磊,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荣艳晶,女,该公司法务部员工。
被告:修翠芬,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审理经过
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修翠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