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饶庆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丰润区。

被告:李瑞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丰润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饶庆波与被告李瑞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饶庆波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饶庆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饶庆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1元,由原告饶庆波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韩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