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梁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合阳县。
被告:甘肃潜约电竞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202号4楼001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雯,该公司经理。
被告(反诉原告):杨雅雯,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审理经过
原告(反诉被告)梁伟与被告甘肃潜约电竞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反诉原告)杨雅雯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甘0103民初4578号民事判决,原告(反诉被告)梁伟不服该判决,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7日作出(2020)甘01民终1965号民事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再次立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2021年6月22日开庭时,原告(反诉被告)梁伟、被告(反诉原告)杨雅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反诉被告)梁伟、被告(反诉原告)杨雅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应当按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20元,减半收取51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梁伟负担;反诉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杨雅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