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展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泸县云龙镇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595073339N。
法定代表人:王孝彬。
被执行人:楚大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泸州市龙马潭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5民终1026号和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19)川0504民初3091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楚大平价值1099275.42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