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谢某2,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薛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谢某3,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薛某、谢某3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广进,北京美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谢某1与被告谢某2、薛某、谢某3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原告谢某1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谢某1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谢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35元,由谢某1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王启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张 露 书 记 员 杜 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