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60391967M,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升龙大厦**08.09.**。
负责人:郑光晖,该分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福建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建宁县濉溪镇将屯河东路****社会信用代码91350430574741609M。
法定代表人:李焕明,职务: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闽0430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福建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文书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执行。经查明,本院于2019年9月25日立案执行的程国林、福建省晋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9)闽0430执1022号,系同期立案的被执行人福建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系列案件中执行标的额最大。为节约执行资源,及时执结案件,本院决定将本案并入(2019)闽0430执1022号案件一并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闽0430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