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郑师,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住江西省高安市。

申请执行人:郑建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住江西省高安市。

申请执行人:郑建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住江西省高安市。

申请执行人:郑建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住江西省高安市。

申请执行人:郑爱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宿迁市人,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申请执行人:郑桂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住江西省高安市。

被执行人:邹冬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家住高安市。

被执行人:江西省万国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高安市村前镇人民政府宿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091065407X。

法定代表人:刘满,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郑师、郑建华、郑建平、郑建国、郑爱华、郑桂华与被执行人邹冬根、江西省万国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983刑初6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邹冬根、江西省万国物流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邹冬根、江西省万国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计人民币160000元(本金、诉讼费、执行费)及利息,或查封、扣押、提取、拍卖、变卖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