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某,男,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富锦市。
被执行人张某某,女,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富锦市。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富锦市人民法院(2019)黑0882民初86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因未到履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富锦市人民法院(2019)黑0882民初86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