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白金峰,男,东乡族,****年**月**日出生,住临夏市。
被执行人:马波,男,东乡族,****年**月**日出生,住临夏市。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白金峰与被执行人马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马波名下银行账户,并扣划其名下住房公积金132000元,案款已由申请执行人白金峰领取,余款被执行人马波暂无能力履行,本院已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全部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